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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2年中德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分类:院内新闻 作者:chwl 来源: 时间:2012-06-10 访问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通知,2012年中德双方将继续实施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现将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书,中德双方将联合资助对同一课题进行合作的项目,以鼓励并促进中德双方学术及科研机构的合作。留学人员可在两年内分年度赴德研修两次,项目负责人每次1个月,项目参与人每次3个月。已录取项目若申请第三年资助或调整人员,须递交新的申请材料。

国外合作机构介绍:

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简称DAAD成立于1925年,代表德国232所高校和128个大学生团体,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教育交流机构之一。其经费由德国政府提供,是德国文化和高等教育政策的对外执行机构。作为德国高等院校的联合组织,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主要为德国和其他国家大学生、科学家的交换项目以及国际科研项目提供资助,促进和发展德国高校的国际合作。

二、遴选原则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三、选派计划

(一)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资助农业科学、信息科学技术、生命科学、材料科学、社会科学;其中社会科学将主要支持中德文化研究相关专业,包括语言、文学、文化研究、法学、管理学。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短期研修生-项目负责人:分年度赴德研修两次,每年一次,每次1个月。

-项目参与人:分年度赴德研修两次,每年一次,每次3个月。

申请第三年资助者只资助赴德研修一次。

(三)选派规模:全国约25个项目,每个项目3-4人。

四、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中方录取人员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项目负责人1800欧元/月,项目参与人1300欧元/月)及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五、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和优秀在校学生,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

(三)身心健康;

(四)申请人应以项目组为单位进行申请,每个项目组由1名项目负责人及2-3名项目参与人组成。不接受尚未被纳入相关项目组的人员提出申请;

(五)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教授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项目参与人以在读博士研究生和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为主;

(六)项目组应已确定德方合作伙伴,并协助合作方在规定时间内向DAAD(德国)提出申请,德方项目申报指南:http://www.daad.de/hochschulen/kooperation/partnerschaft/ppp/05485.de.html#headline_0_4

(七)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暂不包括: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除外);已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但以下项目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受此限制:中德学者短期交流项目(DAAD/DFG)、中德博士生联合研究项目、日本电通博士研究项目、日本学术振兴会论文博士奖学金项目、中国-苏格兰博士生教育及科研合作伙伴关系项目(访问学者类别)、希腊互换奖学金项目(暑期研修生类别,留学期限1个月)、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提供国际旅费资助)、本科生赴国外学习/实习/交流项目(如印度Infosys实习项目等)。

六、申请材料

(一)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推荐公函(一份)

(二)《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中研修计划不超过4页)

(三)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简历(一式两份,不超过2页)

(四)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的主要成果(一式两份,不超过1页)

(五)合作协议(如无可不附)(一式两份)

材料(二)至(五)须按顺序装订成3套,每套材料首页附清单,单位推荐公函单独放置。

材料(二)至(四)须同时将电子版发至whursb2625@126.com。

(六)申请第三年资助的项目需在提交以上材料以外提交科研合作报告,作为确定是否进行第三年资助的主要评审依据。

七、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即日起至6月15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同一小组的每位申请人均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材料无需打印)。申请第三年资助的项目成员同样于即日起至6月15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二)申请人将上述申请材料交至所在单位,各单位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制作正式推荐公函(含人选名单),于6月19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含人选名单)及上述个人申请材料报送至人事部206办公室。

(三)申请人为优秀在校学生的,请各单位于2012年6月19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含人选名单)、上述个人申请材料及需要提供的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国际交流部公派学生事务办公室。(电子版发至intoffice@whu.edu.cn)

八、项目评审日程安排

(一)2012年7-10月,中德双方分别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若项目组中、德合作方有一方未按要求正确申报,将自动取消该项目组评审资格。

(二)2012年11月,联合评审,确定拟资助项目。按照中、德方评审综合成绩确定评审结果。

(三)2012年12月,公布录取结果,发录取通知。

(四)2013年1月起,留学人员陆续派出。一年内每人只能赴德研修一次。

九、对外联系及派出说明

(一)申请人须在申请前联系德方接受单位,优先资助已与德方开展实质性合作的申请人。

(二)留学人员无需办理同意派出函。

(三)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需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手续。

(四)无需交纳保证金。

遴选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予以汇总后与人事部人才工作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童辉

联系电话:68752625

国际交流部公派学生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陈端

联系电话:68779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