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2010年12月20日下午,学院中心组在院报告厅组织理论学习,学院党委委员、教工各党支部书记、各系主任参加理论学习会。会议由院党委书记徐业勤主持。
院党委副书记郭新立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郭新立表示,新条例体现了中央对高校党的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吸收了各地各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新经验。郭书记将新条例和旧条例相对比,阐述了十方面的变化: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的表述更加完备;增加了依法治校和民主集中制的表述;党组织的设置从产生到任期都进行调整,更具有灵活性;纪委工作单独设立,体现对高校反腐倡廉的重视;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更加注重对党员的服务和权利的维护;对加强大学生党支部建设作出新的规定;对干部、人才工作的统筹管理,进一步体现出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方针;增加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内容;基本制度进一步完善。
院党委副书记叶巧玲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新颁布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叶巧玲指出,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采用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履行自身职责,推动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叶书记主要从修订《规定》的思路方面向大家做了简要介绍:《规定》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法规,将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进一步吸纳进来,更好地体现了时代性;积极吸收和借鉴地方各地区各部门的实践经验,使之上升为全党遵循的制度要求;着力解决影响责任制落实的突出问题增强《规定》的执行力和可操作性,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
院党委书记徐业勤在主持会议中强调,《条例》的修订与实施,体现了近年来高校党建最新理论与实践成果,对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针对《规定》的修订,徐业勤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廉政意识,强化法律意识,加强财务管理透明度。学习结束后,徐业勤就新一届党委委员分工和学院部分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进行部署。他说,学院系室党政班子换届是学院的一件大事,希望全体教职工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自下而上共同努力,为学院今后几年的科学发展打下坚强的干部基础。(高倩)